中國早期都城設都制度
古今中外,有國就有都城。都城又稱都邑,都、京。在當今社會,城(多稱首都)主要是指一個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地,通常是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和文化中心。在資本建設制度而言,世界各國都有一都制(如法國、俄羅斯)、兩都制(如玻利維亞)、三都制(如南非)和四都制(如沙特阿拉伯)。不同的城市在功能上有明顯的差異。根據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的需要,一些國家也遷都(如哈薩克斯坦和巴西),或調整不同城市(如韓國和尼日利亞)的功能。在中國古代漫長的歷史時期,歷代國家政權建設了200多座都城。所謂早期都城,是指國家早期階段的都城。中國早期國家包括龍山時代后期(堯舜禹時代)的邦國和夏商時期的王國,距今約5000-3000年。到目前為止,至少有20多個早期都城遺址,如陶寺、王城崗、良渚、二里頭、鄭州商城、小屯殷墟等。此外,文獻記載堯舜禹時期有平陽、蒲坂、陽城等都邑,夏商時代至少有陽翟、斟尋、亳、殷等14處都城。研究表明,中國早期都城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獨特的都城制度。其中,在資本建設制度方面,資本建設制度在早期階段實施,主輔資本建設制度長期實施,基本上沒有相當多的資本建設制度;不同的資本建設制度在時間、空間、等級等方面具有鮮明的特點。
一都制早期都城
一都制是指國家只設立一座都城。通過對中國早期國家資本制度的分析,可以發現龍山時代主要實行一都制,這種資本制度在夏商時代的部分階段得到延續。在龍山時代邦國的文化分布區,如陶寺文化、良渚文化、世茂文化、石家河文化等,沒有與陶寺、良渚、世茂、石家河等遺址規模和規格相匹配的大型都邑遺址,這反映出這些邦國可能只設立了唯一的都邑。一都制也應在夏朝的某些時期實施。《竹書紀年》記載:太康居倒尋,羿也居之,桀又居之。夏王太康以倒尋為都,后羿代夏也以倒尋為都,夏杰仍以倒尋為都。太康期間設置其他都城的文獻未見。雖然有杰都安邑之說,但安邑是夏杰等人在商湯滅夏后逃離的地方,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夏都。可以看出,至少在太康、后羿代夏、杰時期,夏王朝是唯一一個以考慮為基礎的都邑。學術界普遍認為,它位于南偃師二里頭。此外,夏王朝可能只設一都,直到胤甲之后再到杰。在此期間,文獻中沒有夏人遷都或新都的記載,考古發現的二里頭都邑遺址具有連續性和長期性,證實了尹佳至杰之前對夏都的推斷。商代后期基本實行一都制,先后以環北商城、小屯殷墟為都。《竹書紀年》記載:自盤庚遷殷,至紂之滅,二百七(五)十三年,更不遷都。從考古發掘的角度來看,環北商城、小屯殷墟都具有商都性質。鑒于第二遺址位于今河南省安陽市西北郊,符合文獻所載的盤庚遷殷的地望;環北商城遺存的時代大多是武丁之前,小屯殷墟遺存的時代主要是武丁之后,因此推斷前者應該是盤庚至小乙之殷都,后者應該是武丁至帝辛之殷都。
一都制早期具有以下特點。在時間上,一都制多在邦國時期、王朝后期和政治穩定時期實施。在龍山時代,由于各邦國能夠控制的區域有限,建立一個都城可以有效地統治和控制邦國。夏末,由于夏朝勢力強大,沒有嚴重的內外軍事威脅,一都制繼續實施。商代后期,特別是武丁后期,商朝進入鼎盛時期,政局相對穩定,周邊國家的威脅相對較小,沒有必要建立多個首都。在空間上,一都制都邑多位于國家控制的中心或近中心區。早在邦國階段,都邑的都邑選址原則就開始了,陶寺、良渚、石家河等都城基本都位于邦國控制區的中心。夏都二里頭遺址位于二里頭文化分布的中心,殷都位于商代后期商朝地圖的中心。在都市級別上,一都制都市規模大、規格高,形成了陶寺、石茂、良渚、二里頭、環北商城、小屯殷墟等一都主導的局面,是早期國家同期面積最大、規格最高的中心聚落。就都城延續期而言,一都制都邑大多長期持續建設和使用。陶寺都城延續時間較長,貫穿陶寺文化的早、中、晚期。二里頭遺址、小屯殷墟等夏商都城除環北商城因火災被廢棄外,都經歷了長期的建設和使用。
早期都城主輔都制
所謂主輔都制,是指國家以一個都城為主要都城,根據需要設立一個或多個輔助政治軍事中心,即輔都,共同成為國家之都。這一制度萌芽于禹時期,形成于夏代,在商代早期得到了廣泛的實施。古籍《竹書年》記載禹居陽城,一般認為陽城位于今河南登封,考古發現的王城崗龍山文化城址為禹都陽城之地。此外,《世本》等文獻還記載了禹都安邑(今山西夏縣境內)、平陽(今山西臨汾盆地、陶寺城址)、夏族群北上晉南擴張勢力的臨時政治軍事中心。夏初啟、中期帝寧、胤甲時期,在設立主要都城的同時,也設立了一些輔都。文獻多稱啟都陽翟,并有鈞臺之享,一般認為陽翟、鈞臺在河南禹州境內,有學者認定瓦店遺址為陽翟故址。除陽翟外,《穆天子傳》卷五,云夏啟曾以黃臺之丘為都。黃臺今河南新密境內的黃臺之丘,屬于新寨期的新寨城址規模大,規格高,很有可能是黃臺之丘。禹州瓦店、新密新寨二城址在屬于早夏文化的新寨期共存,兩者同為啟都的可能性很大。史載太康至胤甲時期,有許多城市,如考慮、原(今河南濟源寺街)、老丘(今河南開封陳留鎮東北)、西河(今河南三門峽地區的一個地方)等。然而,考古材料表明,這些城市不是浪費關系,而是有一定的共存期。作為夏都考尋故地二里頭遺址,都具有都邑性質,中間未中斷、衰落或整體廢棄。帝寧時期的夏都,如原、老丘、胤甲時期的西河,大概相當于二里頭文化二里頭文化的二三期,正是二里頭都邑的繁榮時期,顯然與原、老丘、西河等三都有共存期。由于斟尋之都存在時間長,規模大,規格高,遺存豐富,而其他三都皆存在時間短,規模較小,故斟尋應為主都,其他三都應是輔都。雖然文獻記載商朝不常厥邑,經歷了五次遷都,包括仲丁遷、河南內黃(今河南內黃)、祖乙遷邢(今河北邢臺)、南庚遷奄奄(今山東曲阜)、盤庚遷殷等。,但考古發現表明商代前期存在數都并存。鄭州商城是商湯都城亳,持續時間長,從二里崗文化一期到四期一直是商都。偃師商城作為商代初期的另一個城市,建于二里崗文化一期,延續至二里崗文化三期,與鄭州商城共存期較長。從商王仲丁到南庚的時代范圍大致落在從二里崗文化四期到殷墟文化一期之前。在此期間,鄭州商城仍然作為商都存在。顯然,亳州商城在一段時間內也存在于亳州、相、邢、奄奄一息。相比之下,偃師商城和其他四大商城在規模、規格、遺存豐富、都市延續期等方面都遠不如鄭州商城。因此,亳州應該是主要的首都,其他四大首都和偃師商城應該是輔都。
都城早期的主輔都制具有以下特點。在時間上,主輔都制主要在王國時期、王朝早期或社會動。邦國階段,各邦國大多沒有實行主輔都制,但禹時期以陽城為都,安邑、平陽有一定的輔都屬性。進入王國時代,夏王朝控制面積增加,大都邑出現,主輔都制正式形成。商代主要是輔都的廣泛實施階段。商代初期以亳州(鄭州商城)為主,以偃師商城為輔都(西亳)。仲丁至南庚期間,分別以亳州、邢、奄奄一息為輔都。在空間上,主要位于王朝控制的中心,而輔都位于周邊地區。伊洛盆地所有者都在二里頭文化分布區的中心,而原、老丘、西河等輔都位于夏朝周邊地區的北、東、西三方。商朝早期統治區的中心是今天的鄭州地區,主都亳位于這個地區。商代前期的相、邢、奄等輔都位于商朝前期統治區周邊地區。偃師商城位于夏都考尋附近。商湯滅夏前和商朝初年的統治中心位于鄭州,偃師商城屬于商朝的周邊或一線區。至于都都地望,學術界爭議很大,或者說亳都附近的鄭州小雙橋遺址,但從間距和伐藍夷來看,它更有可能位于今天的豫東或魯西南部。在都城等級上,主都明顯大于或優于輔都。主都規模大,城市規劃建設更加精心,設施齊全,規格高;輔都設施相對簡單,規模和規格無法與主都相比。在都市延續期方面,主要相對穩定,持續時間長,無變化或變化少;輔助資本根據政治和軍事需要不斷調整,持續時間短,具有所謂的重復。
總之,中國早期國家的設都制不是單一的一都制,夏商王朝也不是都城屢遷。除一都制外,早期國家長期實行主輔都制。這種主輔都的設都制度對西周以后甚至隋唐宋元時期的設都制度產生了重要影響。認為中國早期都城自始至終都是前廢后興的一都之制,否這一時期兩都并存的觀點,與歷史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