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大明清古建筑群部分古宅年失修
南京市江寧區湖熟街道楊柳村擁有南京地區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號稱“南京版大宅門”的明清古建筑群。其中包括2013年被列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三堂上”建筑,以及其他一些省、市、區級的文物建筑。
然而,有知情人向揚子晚報記者反映:這個古建筑群內部藏著一塊“傷疤”——四五處古宅雖是文保單位,卻因年久失修處境危險。而如何拯救這些古宅卻陷入僵局,亟待破解。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焦哲文/攝
兩次探訪
頂著文保單位名頭,古宅卻已風雨飄搖
2017年1月中旬,記者第一次來到楊柳村進行探訪,發現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道路通暢,環境優美,一些明清風格的古建筑經過出新、翻新,十分漂亮,而且大都經營商業,吸引了大量游人駐足、消費。
俗稱“九十九間半”的古建筑經過修繕,現為江寧區民俗博物館。博物館的門前是一個由青石板鋪成的廣場,看上去古色古香。記者觀察,博物館所處的位置可以算作是整個楊柳湖景區的核心區域。
沿著廣場向東約數百米,則幾乎沒有什么供游人參觀、游玩、消費的地方,是一個由當地村民居住的小村落。
這里的建筑有十多處,多是進穿堂式高墻深院,也是幾乎和“九十九間半”同時期建造的古宅,有的建設時間甚至更早一些,距今已有約400年歷史。根據現場豎立的一塊介紹牌,這里的建筑群有正廳、書房、住房等共計四十余間。在牌子附近的一個小型廣場上,也就是進入該片古建筑群的“入口”處,有一個被高高的施工圍擋圍起來的古建筑。圍擋上有一塊警示牌,上面寫著“正在施工,內有監控,禁止進入”。一些當地居民告訴記者,這個圍擋是當地政府部門四五年前圍起來的,但一直沒看到有施工改造跡象。
記者透過圍擋邊的一個窗戶觀察發現,圍擋內部的古建筑屋頂為木結構,屋頂有窟洞,還掛著很多蜘蛛網,房屋內部十分破敗。
順著牌子前的一條小巷往下走幾十米,就來到了一處“前楊柳村264號民居”的古建筑。建筑前有一塊江寧區人民政府在2013年豎立的文物保護單位的石碑。這里是江寧區級文保單位。
走進該處建筑,內部是雜草叢生,三間磚木混合結構的屋子墻體已經倒塌殆盡。院子里堆放著舊沙發、枯樹枝等各種垃圾。眼前的這些景象很難讓人把這里和一個文物保護單位聯系起來。
2017年5月上旬,記者第二次探訪現場。發現和1月探訪時相比,這些古建筑僅僅是內部環境問題有了一些改善,建筑本身并沒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修繕。
破敗不堪的前楊柳村264號民居。
難以打破的僵局
僵局1居民想按自己的想法修,政府部門不讓
這些破敗的古建筑產權目前大多屬于私人,其中部分古建筑還是文物保護單位。
根據江寧區文廣新局文物科的統計,該片區除了前楊柳村264號民居以外,還有125號、230號、260號、366號、298號、274號民居屬于文物保護單位。和264號民居一樣狀況堪憂的建筑共有4-5處。
這些房屋的主人告訴記者,屋子有的是祖傳的,有的是幾十年前父母一輩就搬進來生活的。近些年,這些房屋的狀況越變越差,他們不得已搬了出去。
房主們修繕的意愿很強烈。但幾次想按自己的想法聯系建筑施工隊來修屋子都被政府相關部門阻止。有關部門要求他們必須請專業的古建筑修繕單位設計,然后把方案報批,或政府部門批準后才可以修復。
房主們告訴記者,兩種修復方案之間不僅僅差一個“手續”的問題。房屋修繕的價格也有巨大差異。按照居民自己的設想,修繕這些房屋和農村建房區別不大,費用大約幾萬元,最多十幾萬元;但如果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修,最少要五六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房主大多是農民,承受不起這筆高昂的修繕費用。
大家希望能夠得到政府部門幫助,比如直接由政府部門、文物部門對房屋進行修繕,或者給予他們一定的補助,但僵局持續了三四年之久,這個問題一直沒有進展。而眼看著這些文保單位級別的古建筑荒廢、破敗,一年不如一年。眼下雨季將至,擔心扛不住雨季,那些古宅會坍塌,房主們焦慮不安。
僵局2商業開發?產權置換補償方案談不攏
記者采訪中,有部分居民認為,凡是景區都有核心區和邊緣區,楊柳村古建筑群從“外表”上看之所以得到很好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是因為那些古建筑都在景區核心或靠近公路邊,保護好、開發利用了,能帶來商業效益;而“前楊柳村264號民居”等建筑之所以無人問津是因為這些房屋都在景區邊緣地帶,少有游人,不能產生商業效益。
據了解,楊柳村現在由江寧高新園下屬的楊柳湖文化開發公司整體開發、打造,有一定門票收入,還不時在景區舉辦一些商業活動,比如春節期間的“上元燈會”。而從行政區域來看,楊柳村則屬于江寧區湖熟街道楊柳湖社區管轄。
記者今年1月曾聯系楊柳湖文化開發公司的負責人,但對方表示臨近春節,工作太忙,沒時間接待記者。5月10日,記者直接來到該單位,負責人在外開會,一位公司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該工作人員表示,“前楊柳村264號民居”屬于文物,他們公司無權過問,應該由文物部門處理。
記者轉述了部分居民的想法,但該工作人員表示:其他古建筑之所以得到很好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是因為那些都不屬于文物。前期經過街道牽頭,已經進行了產權置換,建筑的產權已經從居民個人變成國有,然后交給他們公司整體開發打造。
那么,“前楊柳村264號民居”等文物為何不能進行產權置換呢?記者了解到,主要是因為價格(補償方案)原因,街道和產權所有人之間一直沒有達成一致,居民認為街道方面給出的補償太低。
據了解,湖熟街道在江寧區范圍內屬于經濟相對落后的欠發達地區。
僵局3文廣新局:修這些古宅比重建要貴多了
江寧區文廣新局文物科科長周鵬告訴記者,多年來他們一直在關心這些楊柳村古建筑的問題。但要想妥善處理好這一問題,不是哪一個人,哪一家單位出力就能“搞定”的,需要一個“合力”。
周鵬表示,首先,從管理上來看,街道、社區、開發公司還有文物部門,存在一些交叉、重疊的地方,也有一些管理的“真空地帶”;從文物部門的工作角度看:去年底,某大學有資質修繕古建筑的設計團隊現場測量后拿了一個初步修復方案,要想修復包括“前楊柳村264號民居”在內的4-5處古建筑,要花費近2千萬元,光是設計費就要一百多萬。
“可以說,修房子比重建一個一樣的新房子要貴好幾倍!”周鵬進一步介紹說,首先,修復文保單位的古建筑需要有文物修繕資質的專業單位來進行。其次,從具體施工上來看,不是什么材料都能用,要保持文物的原有風貌,修舊如舊,就要用到專業的材料。“要先把舊房子拆掉,每一塊磚、每一塊瓦都要標上記號,然后看哪些材料能用,不能用的要找到同年代同類型的材料來補上。”
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所有人具備修繕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繕義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搶救修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負擔。”同時還規定: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有損毀危險,所有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幫助。
在各方短時間內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出于保護文物的目的,能否趕在夏季暴雨季節來臨之前,由政府部門對這些狀況堪憂的古建筑進行“搶救修繕”呢?
記者采訪中沒有得到明確答復。
本報將持續關注
法律界人士指出:《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有一些不太具體。比如,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具備修繕能力”該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有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幫助。”這里的“幫助”如果具體成貨幣補貼又該是多少錢?
據了解,目前全國各地在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上做得比較好的是廣州市。當地已經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設立專項保護資金,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責任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修繕、保養補助。
揚子晚報將持續關注這批文保古宅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