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筑、博物館、消防安全策略!
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收藏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由于文物古建筑博物館本身的特點和管理問題,存在大量的火災隱患。近年來,古建筑博物館發生火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隨著火災事故頻率的增加和人類文化瑰寶的保護,我們需要共同努力,牢固樹立消防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全面建設文物古建筑博物館的消防安全屏障。
知識一: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是文物建筑的產權人、管理人和用戶。文物建設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實施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負責人,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文物建筑,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履行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組織消防檢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消防和應急疏散演練。
知識二:建立和完善專業機構和專兼職消防隊伍
文物建設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在(確定)內設立專門機構,或者確定專職(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成立專職或者志愿者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和滅火設備,定期進行消防和滅火培訓。
知識三:嚴格管理消防設施
消防車通道(消防道路)應根據消防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并配備必要的消防給水系統、消防設施、設備和設備,確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消防間距。參觀、參觀、經營場所的文物建筑,應當采取有效的人員安全措施。
在文物建筑的相鄰區域和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擴建或建造(結構)建筑物,占用消防間距和消防車通道(消防道路)。加強文物建筑消防設施、設備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定期檢測,確保使用功能。
知識四:嚴格用火管理
明火的使用應嚴格控制在文物建筑中。宗教活動場所或住宅建筑確實需要使用明火時,應加強火源管理,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由專人監督,人員必須離火。
知識五:嚴格用電管理
配電設備、電氣線路、電氣選型、安裝應符合相關規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備適用的電氣防火裝置。低壓弱電供電和冷光源照明應用于文物建筑,電熱器具和大功率電器一般不得使用。有必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使用管理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室內外電氣線路應采取等保護措施。定期檢查和測試電氣線路和電器,確保安全使用。
知識六:嚴格管理危險品
嚴禁在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內生產、使用、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用于居民生產生活的民居文物建筑和其他具有住宿、餐飲等功能的文物建筑,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其他古代文物建筑中,嚴禁使用燃氣、鋪設燃氣管道、堆放柴火、木材等可燃物,并明顯設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吸煙、禁止煙花等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