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維修和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一)
中國古建筑以其物質的建筑材料,特定的自然環境和多民族的歷史文化所形成的獨特風格獨立于世界之林,被稱之為木結構體系東方建筑包括日本、韓國、朝鮮、越南等的代表,有著鮮明的特色。它的保護與維修,也必然是要根據它本身的特色來進行。本文所述的維修原則主要從中國古建筑的物質與文化兩個方面的因素和實際的情況來分析介紹。以木結構體系為主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古建筑,也有各自的特色,不能完全一樣,本文僅供參考。
一、古建筑的價值在于歷史的原貌
古建筑和其他一切歷史文物一樣,價值就在于它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東西,不可能再生產,再建筑,一經破壞就無法挽回。因為任何一座古建筑或一件文物都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之下產生的,所反映的是當時的社會生產、生活方式及當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工藝技巧、藝術風格、風俗習慣等等。那一個時代出現什么樣的平面布局,什么樣式建筑類型,什么樣的建筑材料,產生什么樣的結構方式,都是歷史發展進程中所留下的痕跡。舉個例子來說,山西五臺山的佛光寺大殿,如果把它雄大的斗拱去掉,梁和柱子也換掉,那么這座唐代建筑也就沒有任何價值可言了。
任何文物都是如此,如果失去了原貌,它的價值就大減,或完全沒有了價值。
二、不要在維修工作中對古建筑造成破壞
對古建筑的保養維修,其目的本來是要利用科學技術的方法來保護古建筑,使之能“益壽延年”,長留人間,但是,有時就是在維修工程中反而造成了對文物的破壞。這種情況并不鮮見,歷史上許多重要的古建筑及塑像、石刻、壁畫等,由于善男信女們的“樂善好施”,在重修廟宇、再塑金身的美名下被破壞了。我們參觀山西五臺山佛光寺的時候,都不免要惋惜那一堂精美的唐代塑像被火紅翠綠的油漆涂抹。而河北正定隆興寺內原來精美的宋代塑壁,我們也只能從多年前《中國營造學社匯刊》中梁思成先生的照片上去觀賞了。這堂精美的塑壁已經在上世紀年代的一次修繕工程中被毀掉了。
解放以后,我們對于古建筑的維修工程是力求按照原狀來進行的。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和原國務院公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文化部制定的《革命紀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繕管理辦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但是由于主持工程的人對古建筑修繕原則的認識程度有限,加之其他各種原因,也產生了一些甚至不少因維修所造成的損失。這與因為新的建設而破壞了文物所稱的“建設性破壞”對應,可稱之為“保護性的破壞”。
如浙江寧波的宋代天封塔,原來的外形古樸美觀,但在上世紀50年代修繕外部時,卻使用了大量的水泥包砌。群眾批評說,這座塔已不是800年前的天封塔,而是現代化的水泥塔了。此塔現已按宋式復原。佛光寺大殿旁北魏時期的祖師塔,具有極高的歷史及藝術價值,但是在上世紀50年代的修繕工程中,塔身上層檐下所繪的人字形斗拱和額枯蜀柱隨著鏟除舊灰皮被去掉了,它不僅有藝術價值,而且也是此塔的時代的標志塔內原來有兩尊泥塑,形象十分精美,有北朝風格,是塔的主人、開創佛光寺的祖師的肖像,具有很高的歷史和藝術價值,然而也在這次的修繕工程中被去掉了現已找回復位。
四川成都附近新都寶光寺里的千佛碑,為梁大同六年(公元540年)的石刻,有較高的歷史和藝術價值,但是在移交給宗教部門管理之后,寺僧不懂得文物原狀的重要性,為了好看便把碑文深刻了。這也許是好意,但它的藝術價值就一落千丈了。這種行為可以稱作“無知的破壞”,也是令人痛心的。像這種重翻碑刻,重描壁畫,重刻及重塑佛像、神像、人像的事,恐怕還是不少的。因此,我們必須大聲疾呼,千萬不要因為保護、維修反而造成破壞,把好事變成了壞事。
三、古建筑修繕的原則
為了使古建筑的維修工程能夠真正達到保護文物的目的,除了要加強設計施工人員的文物保護意識外,還必須制定一些規章制度。關于如何進行勘測、圖紙、報告、施工說明,審批程序等,在國家的文物保護法令、條例、規章制度之中都有具體規定,古建筑修繕的設計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地學習和遵守。在這里只談談修繕古建筑的幾個原則性問題。
保存現狀或恢復原狀,是古建筑修繕包括一切文物的一個重要原則,曾被多次寫入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和修繕辦法之中,文物保護法把它概括為“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這一原則是總結了多年實踐工作經驗,并參考了國外的經驗而得出的,在實踐中也是可行的。但在什么是原狀,如何恢復原狀和什么是現狀及如何保持現狀等問題上還有這樣或那樣的見解。這里談談我的看法。
關于什么是原狀問題。有的同志認為不少古建筑都經多次修繕或改動,很難說哪個算原狀。我的看法是某一建筑最初建成時的面貌,就是它的原狀。為什么一定要堅持最初建成時的原狀呢前面已經談到,文物是歷史的產物,反映的是歷史的情況只有它的原狀才能說明問題,才最有價值。關于古建筑的原貌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單個的建筑物或規模不大的建筑群,如一座樓閣、一個殿宇、一個橋梁、一個寺觀、一個壇廟、一個陵墓等等,它們大多數是在較短的時間內建成的,或者說是一次建成的。恢復原狀即是恢復這次創建時的原狀。另一種情況是在比較長的時間里形成的古建筑群,有的用了幾十年,有的甚至用了幾百年才完成,如北京的故宮,是經過了明、清兩個王朝,幾十位帝王相繼不斷興建才完成的,在總體布局上可以以它的鼎盛時期為主要原狀。
當然,不是說以后建的都無價值,而是以它內容最豐富的一個時期為主,作為代表性的時期。單組建筑和個體建筑仍以它建成時期的面貌為原狀。是明代的建筑就恢復它明代的原狀是康熙、乾隆時期所建成的,就恢復它康熙、乾隆時期的原狀是嘉慶、道光時期建的就按嘉道時期的原狀當然都要有科學依據。承德避暑山莊是經過康熙、乾隆兩代,用了將近90年才建成的,它的總體布局應以乾隆完成的時期為原貌。單組或單個建筑,當然是以它們各自建成的時期為原貌了。像明十三陵,清東、西陵這樣的建筑群,本來就是一個皇帝建一處,最初不可能預測有多少人葬在這里,也不可能有完整的布局。每座陵的建筑都有自己的時代特征和藝術風格,因此只能是按每座陵建成時期的原狀去恢復。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如一些歷史悠久的寺廟,它們最初建成時的原狀已被歷次改動,重修或是重建,改動的時間也較早,重建部分的價值也很大,它們的原狀只能按各個時代的原狀去恢復了。
如山西五臺山佛光寺,主要建筑東大殿是唐代的,但是金代重建的文殊殿價值也很大,決不能把它拆掉去恢復唐代的什么殿。有時在一座殿上可能會出現各個時期維修所用的不同風格的構件,如何恢復就要認真研究,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結構或形式上被修繕時篡改了,就應當去除其不合理的部分,恢復原來的形式。河北正定隆興寺內的兩座宋代建筑轉輪藏和慈氏閣,在維修時就去除了增添上去的腰檐,恢復了宋代初建時候的樣子。這里應該強調的是在恢復原狀的時候,必須要有可靠的科學依據,不能憑想象或臆測。在有些建筑物或藝術品的身上,后來增添的部分年代已久且價值也大時,就不能輕易拆除即使拆除也要設法把拆除的部分保護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