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傳承苗族建筑文化 推進“鄉村振興”發展
建筑是活著的歷史,是可以觸摸的時代記憶,是鐫刻在石頭上的史書,凝聚著深厚的民族文化。苗族建筑是苗族村寨的靈魂,更是苗族文化的精髓。保護好苗族建筑文化,就是保住了苗族文化的“根”。弘揚苗族優秀傳統文化,當從保護發展苗族建筑文化開始。
一要實施好苗族傳統村落保護工程,制定《苗族傳統村落保護條例》。建立苗族傳統村落名錄,制訂苗族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建立保護管理信息系統,要對傳統村落保護傳承工作進行執法檢查,列入縣、鄉、村年度考核范疇。對縣城三縱九橫街道實行苗族風格改造;新建公共建筑物要全部體現苗族建筑風格;在縣城巫水河南岸規劃建設苗族風情村,打造苗族文化新城;對易地搬遷的民居建筑,全部打造為苗族新村。
二要加強對苗族歷史文化名村名寨和名人故居的管理。努力開展美麗宜居村寨建設,重塑苗族建筑之魂,重現苗族建筑之美。城步苗鄉名村名寨和名人故居眾多,它們是苗鄉山寨的靈魂和名片。藍玉故里,楊氏官廳,楊再興故居,羊石進士第,易家田惜字爐,陡沖頭古苗文石刻群,杉坊老屋場,金紫鄉龔家大院……猶如一張張鍍金的名片,在苗鄉山寨熠熠生輝。縣財政應安排專項經費,對該縣歷史文化名村名寨名人故居進行扶持。縣民族文化和規劃建設部門要加大申報力度,將這批文化村落申報為縣、市、省和國家級保護單位。
三要保護和培養好苗族建筑文化傳承人,努力傳承苗族建筑傳統技藝。應落實好國家相關政策,安排專項經費,加大建筑非遺傳承人的扶持力度,每年解決相應的傳承經費,讓年老體弱的木工傳承人享受農村低保或特供人員待遇,讓他們安心傳承苗族建筑技藝。對建筑學徒要積極鼓勵,落實就業政策,給予貼息貸款等經濟扶持。
四要落實執行《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意見》,開展“拯救老屋”行動。對于那些年久失修的苗族傳統村落,啟動維護工程,請文物建筑專家提出保護修復意見并現場指導,在建筑材料上盡量使用木、石、磚、瓦、石灰、桐油等傳統材料,盡量采用榫卯結構等傳統技藝,保存老屋的木構架、青瓦、馬頭墻、雕花門窗和鵝卵石地面等基本要素,確保苗族建筑的文化品質。
在不擅自改變建筑原風貌的前提下,設置防潮設施,增添衛生間,重新鋪設電線線路,改造住房和客廳,使之適應當今居民的生活需求,使人愿意住,住得舒服。古民居修繕完畢后,可以吸引大批攝影愛好者、美術家、新聞記者等前來采風創作,吸引大量游客前來觀賞,推進一批畫家村、民宿村、攝影村的建設,帶動高效生態農業、傳統手工業、休閑旅游業和民宿業的發展,以增加古村落的就業崗位,增加村民收入,從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進鄉村振興發展。
鄉村是歷史記憶、文化認同、情感歸屬的重要載體,蘊含著豐富的文化資源,形塑了鄉村傳統的民居建筑、家居裝飾、用具器物和特色服飾,維系著民間禮俗和人情人脈,寄托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開發鄉村文化,要注重在保護中發展,堅定文化自信,著重鄉村文明,恢復和重建鄉愁記憶,保留好鄉村風貌,發展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點的美麗鄉村。傳統民族建筑文化是鄉村振興的歷史文化財富,是一種文化生產力,必須得到有效的保護和傳承,讓苗鄉山寨“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