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公布
國家文物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于2018年7月啟動第八批國保單位申報遴選工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專業單位制作了詳細的申報標準和格式要求,明確了遴選原則,規范了遴選程序。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部分中央部門和單位按照要求組織專家評審推薦,截至2019年2月,共提交了3123個申報項目。
3月以來,國家文物局按程序對申報項目進行了認真審核,邀請來自56個部門和單位的99名專家進行了評議投票,組織71名專家對176個有疑問的項目進行了實地復核,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形成了推薦名單。7月,國家文物局就推薦名單書面征求了相關部門的意見,也采取不同方式征求了部分省級人民政府的意見,并對推薦名單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2019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按照《文物保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將推薦名單報請國務院核定公布。
核定公布情況
第八批國保單位共762處,另有50處與此前已核定公布的國保單位合并。從類型看,包括古遺址167處,古墓葬30處,古建筑280處,石窟寺及石刻39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234處,其他12處。從省級行政區域看,這一批入選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
截至目前,國保單位共核定為5058處,包括古遺址1194處,古墓葬418處,古建筑2160處,石窟寺及石刻307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952處,其他27處。國保單位較多的省份是山西(530處)、河南(419處)、河北(286處)、浙江(279處)和陜西(268處)。
下一步工作安排
為切實加強國保單位保護利用工作,尤其是加強第八批國保單位的保護管理,國家文物局將著重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保護管理,確保文物安全。會同各省級人民政府,扎實做好第八批國保單位保護管理基礎工作,完善記錄檔案,設立保護標志,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落實管理機構和管理責任。同時,督促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進一步落實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文物保護措施,確保文物安全。
(二)開展部門合作,破解保護難題。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深化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多出臺政策,出臺好政策,推動文物工作高質量發展。尤其是要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切實將文物資源的保護紅線和剛性要求納入全國國土空間規劃,將文化文物安全納入國家戰略。
(三)深化保護利用改革,讓文物活起來。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深入推動文物資源活化利用工作,盡可能地創造條件讓社會各界參與文物保護,讓廣大百姓分享保護成果,讓文物活起來,在當代社會發揮積極作用,進一步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定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