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的通知
建辦村〔2019〕61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農委、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天津市、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加強對貧困地區傳統村落的保護。建立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動態監測管理機制,保持貧困地區傳統村落的完整性、真實性和連續性,警告或退出嚴重損害或失去保護價值的傳統村落。抓緊制定和實施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對貧困地區嚴重自然衰落的傳統村落進行搶救保護,積極推進傳統村落建筑和歷史環境要素測繪、上市保護試點和數字博物館建設。
二是促進貧困地區傳統村落的保護利用。科學把握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活態傳承與創新發展的關系,優先保護民生,合理利用貧困地區傳統村落文化資源,發展旅游經濟,幫助扶貧。積極推進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和發展技術標準研究,規范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和建設管理。探索建立貧困地區傳統建筑認領保護制度,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捐贈、投資、持股、租賃等方式參與貧困地區傳統村落的保護和發展。
3、加快改善貧困地區傳統村莊的生活環境。加強貧困地區傳統村莊歷史環境要素的恢復和公共環境的改善,努力完善供水、垃圾處理、污水處理、防災減災等設施,提高生活環境水平。不斷加大投入,加強各級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充分利用各類支持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強對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指導和技術援助。建立健全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的傳統村落保護協調機制,引導村民發揮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主要作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引導和支持農村設計的通知》(建村〔2018〕88)要求引導研究機構和設計單位積極為貧困地區的傳統村莊提供設計服務,鼓勵優秀設計人才和團隊參與農村設計服務,支持設計師和有識之士以個人名義參與援助工作。加快培育當地傳統建筑工匠隊伍,維護和提高傳統建筑技術水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9月12日